2014年4月11日,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發布公告稱,接受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、泰國和韓國的鑄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做出的反傾銷初裁,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上述國家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,其中中國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.37~2.15美元/千克,泰國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為1.06美元/千克,韓國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為1.18美元/千克。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8708.70。
2012年12月,印度對原產于中國、泰國和韓國的鑄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;2014年1月,印度對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