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江西省工信委獲悉,2012年江西第二批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日前公布。今年第二批稀土礦產品生產計劃為4500噸,冶煉分離產品生產計劃為4050噸(含上半年預留指標100噸)。
稀土是國家實行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的產品,江西省要求任何單位不得無計劃和超計劃生產。下達的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指標為各企業生產的上限指標。對無計劃、超計劃生產企業,要立即責令停產,要追查礦產品來源,對違法收購和銷售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。各企業不得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錄的落后生產工藝,須達到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進行生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