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國務院批準,最近國家有關部門陸續采取下調或取消部分產品出口退稅、停止加工貿易、提高出口暫定關稅等措施,抑制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過快增長。
據介紹,國家從5月1日起將部分鋼材出口退稅率下調到11%,將煤炭、鎢、鋅、錫、銻及其制品出口退稅率下調到8%,取消稀土、稀土氧化物、稀土鹽類、鉬礦砂及精礦、輕重燒鎂、氟石、滑石、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產品的出口退稅;從6月1日起將黃磷出口暫定關稅稅率從10%提高到20%,將硅鐵的出口暫定關稅稅率從零提高到5%。同時還將于近日出臺禁止鋼鐵產品、磷礦石、稀土原礦加工貿易的措施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,抑制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資源性產品出口增加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,促進產業結構調整,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。
